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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云龙县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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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云龙县202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云龙县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依据

云龙县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主要依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1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如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县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我县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中央或省直属驻云龙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或省驻云龙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申报我县已开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当地参加相同级别的职称评审。申报我县未开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相应系列评审。申报人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同年度内,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对隐瞒其原具务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并虚作假。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范围: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等专业。

、推荐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

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技师)班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四、申报程序

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严格按照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云龙县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三(三)项执行。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评审相关表格及政策文件可从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lx.gov.cn/)“公告公示”栏中下载。个人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统一使用A3填写,所在单位名称要写全称,要写明“云龙县XX乡(镇)XX”)打印中缝装订,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单位盖章处一面为封底,粘贴近期大一寸照片。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履职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十:请本人亲笔签名;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必须按年度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并有审核意见(手写)及签章;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单位空岗情况(如不需占岗推荐,说明情况),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公示情况、申报人廉洁情况等,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表十七:各单位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手写),并加盖公章。未尽事宜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聘书或聘用证明A4复印件各1份。

(三)非公企业申报人员提交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各1份。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2)、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1份,附公示图片等相关材料。

(五)履职工作总结。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业务工作总结;要结合专业和工作实践来写,需加注基层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4。严格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6,请勿改动格式)以电子文档U盘报送)。

(八)承诺书(附件71,由申报人、材料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打印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U盘报送PDF扫描件(未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无效),文件命名为:“姓名+承诺书”,例如“张三承诺书”。

(九)提交本人电子照片1张,照片为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范围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命名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例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中间不要添加任何字符)。

以上材料,按附件5要求装订成册、装袋,并在材料袋上粘贴目录(附件5)。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程序流程按云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评审材料一览表》相关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证书、业绩材料等必须一致。

(四)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审核行为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经审核同意拟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上签署材料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1231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的从事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技术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职称聘任年限。

(八)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职称工作公告栏中下载,并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写。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材料报送时间:202569日—613日,上述工作日上午8:3012:3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三楼)

(三)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职称(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

八、评审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人员材料不予返还,清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职称证书办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5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证书是电子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请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杨恒(137****0674徐信锋(187****6364

邮箱:jsj5520758@126.com

附件:1.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附件2:大理州2024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模版)

3.附件3 公示情况说明

4.附件4: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5.附件5:职称申报材料袋目录

6.附件6: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7.附件7 承诺书

8.附件8:职称推荐审核责任清单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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