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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2025年第四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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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县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云龙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落实省州县老龄重点工作,开展为老年人服务办实事项目和活动。2025年共发放高龄老人补贴  60318人次资金350.67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12372 人次资金62.025万元。开展“敬老月”慰问活动,共慰问百岁老年人及60岁以上困难老人245名8.47万元。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老年友好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达到100%。深入实施“苍耳阳光幸福工作”三年行动,落实探访关爱服务,建立完善留守老人“阳光幸福档案”,不断提升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老年人607人,共录入农村留守老人帮扶“温馨卡”255人,建立“阳光幸福档案”,完成“阳光幸福结对”工作;持续开展“五社联动”项目实施“阳光幸福守望”关爱服务行动。创建云龙县:“文化银龄”特色品牌,云龙县民政局联合云龙县地方志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汇聚一群以智慧为舟,以经验为帆,60岁左右及以上的老年知识分子队伍。开展“银龄”之光照亮云龙、笔耕不辍志在千秋、“银龄”行动智慧与经验的双重馈赠、老有所为点亮人生新篇章等文化志愿服务,因“才”所能,分域而用,在新春佳节写春联、地方志编修、老体协书画小组义务培训少儿书法、社区建设、文化传承、青少年教育等多个领域显现他们活跃的身影。目前参与地方志编修10余本、少儿书法培训4期128人次、服务活动66场次。全县社会团体登记老年协会2家、备案6家,初步统计全县老年协会组织共38家,其中县级老年协会2家、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36家,推荐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1家。云龙县共建成投入使用5所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总床位数20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4张,4家养老机构入住老人119人,入住率为58.3%,其中云龙县中心敬老院入住老人38人、云龙县功果桥镇敬老院入住老人18人、云龙县漕涧镇敬老院入住老人18人,云龙县福利中心入住老人45人。正在建设长新乡敬老院,建成日间照料中心34个,在建4个。积极筹备实施投资35.2万元的2024年7月下达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100户;实施全县农村“幸福小院”建设项目,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将为服务“一老一小”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全县共建成107个,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

云龙县2025年第四季度“阳光养老”公示如下:

一、建设类养老项目

(一)项目名称:诺邓镇石门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漕涧镇老年人幸福食堂。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厨房,餐厅和设施设备配置等,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定点助餐,并开展上门送餐服务。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项目进度:诺邓镇石门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漕涧镇老年人幸福食堂(漕涧社区幸福小院)均已投入使用,目前日均共计就餐人数超过300人。

(二)项目名称:长新乡敬老院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面积2813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及配套设施,新建养老床位68张。

项目资金文件:《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大财社【2023】84号)下达440万元

项目投资:440万元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以及附属设施扫尾工作,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名称: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6个日间照料中心(检槽乡检槽村、白石镇白石村、白石镇中和村日间照料中心、漕涧镇漕涧社区、苗尾乡鲁羌社区、宝丰乡金麦村)其中宝丰乡金麦村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白石镇白石村日间照料中心、中和村日间照料中心已完工,其余3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养老床位50张。

项目投资:335万元

项目负责人:何北,联系电话:0872-5520012

二、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 对具有本县户籍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100元/人/月的保健补助,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300元/人/月的长寿补助。

实施情况: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云龙县共发放高龄津贴88.51万元(包含2025年补发人员资金1850元),15168人次。

项目负责人:张菊艳   联系电话:19187757232

三、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对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的服务补贴。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实施情况: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云龙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845万元,发放2969人次。

项目负责人:张菊艳   联系电话:19187757232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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