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一”劳动节暨“三月街”民族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集体聚餐、出游聚餐、网络订餐大幅增加。为有效防范化解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云龙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选购食品。要查看食品外观、包装标识、食材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二)家庭烹饪。食物要烧熟煮透。不邀约、不参与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外用药酒须张贴明显警示标识,严防误饮误食引发中毒事件。
(三)外出就餐。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备案卡)、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后注意保留消费票据。自觉践行“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剩菜主动打包,拒绝铺张浪费。
(四)网络订餐。网购预包装食品、半成品食材,务必查验生产经营主体合法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正规平台购买。外卖食品选择近距离、较为熟悉、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购,收到食物后,及时食用。慎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提示
(一)食品生产主体
1.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持生产加工车间环境卫生整洁,按规定温湿度储存食品,防范微生物污染等风险。
2.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生产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不合格食品。
3.严格落实食品追溯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出厂检验,确保上市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全程溯源可查。
(二)食品销售主体
1.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者须配齐冷藏冷冻设施,严格管控储存温湿度,避免食品阳光直射、高温存放。
2.畜禽产品销售经营者主动公开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
3.严禁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食品,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严禁虚假宣传、仿冒仿牌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餐饮服务单位
1.科学合理承接消费订单,统筹人员调配与食材储备,杜绝超负荷运营,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2.从合法合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严格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证照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不合格肉及肉制品。
3.严格遵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食材清洗、加工烹饪、备餐存放、食品留样等环节。保持操作区域干净整洁,餐食彻底烧熟煮透。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必须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禁加工、售卖、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含自配药酒)。
4.规范储存醇基燃料,严禁与食品、食品原辅料及散装白酒混存混放,严防错拿误用、误饮中毒。
三、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提示
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承办方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按要求及时向村(社区)报备。严禁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及感官异常原辅材料,做好餐饮具、加工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工作;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冻品、干制品)、发芽马铃薯、四季豆等高危食材。严禁售卖、提供无合法来源散装白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