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

关于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5
来源: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云龙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公布的《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为认真做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和《办法》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大幅提升。与此同时,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展,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制定了《条例》,云南省制定出台了《办法》。

二、精心组织《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宣传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和《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周例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组织集体学习,统筹做好学习和宣传部署工作。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学习《条例》和《办法》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学好用好《条例》和《办法》。

三、认真执行《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作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站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深刻领会决策意图和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督查事项,切实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决策的方法和途径。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调动各方的职能作用,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对《条例》和《办法》内容深入领会、深刻把握、学以致用。

                


云龙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27       

附件:< a href="c2ee414bbfbc4160b4a72ba6eb6dc4c7/files/d39ab1baa26f48cf88c84e9b1332b96e.pdf">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pdf< a href="c2ee414bbfbc4160b4a72ba6eb6dc4c7/files/d9d160de762b453ab44f398e9b78d96f.pdf">附件2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主办:云龙县人民政府 | 承办: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72-5523871 传真:0872- 5523812 运维电话: 0872-5523871

滇ICP备05001542号    网站标识码:5329290002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