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政策,保障辖区医疗机构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2月13日至16日,县卫生监督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疾控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新冠病毒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通讯员 李云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