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449941J/2022-00038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分配管理清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分配管理

清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县委党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租房管理,确保公租房分配、使用、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发挥公租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公租房分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将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分配管理清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人,改善民生,从分发挥政府在住房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统一。通过对长期空置公租房的盘活利用和对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租赁户的清理,切实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户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二、清理范围和对象

全县列入历年年度计划的公租房(含原廉租住房)和全县已分配入住公租房的住户(含原廉租房住户)

三、清理整治重点

(一)公租房管理单位未对空置公租房及时进行配租的情况:公租房因选址不合理、户型设计不合理长期空置的;因配套基础设施落后或应修缮未及时修缮导致无法配租的;教育、卫生系统公租房因校点、医院撤并后空置无申请对象的;其他原因造成公租房长期空置的。

(二)公租房承租户违规租赁公租房的情况: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公租房配租住户分配入住后,家庭财产收入、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分配入住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情形。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2222日至20224月30日)。

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要对历年公租房配租使用情况及承租家庭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摸清底数,做到清查全覆盖,工作不留死角。公租房管理使用单位对长期空置未分配公租房进行清查,分析空置原因,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公示通告、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进行清查,对清查出存在不符合条件对象承租公租房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开展整改,限期清退。请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于430日前将公租房清查整治自查书面报告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物业管理所。

(二)建章立制阶段( 202251日至2022615日)。

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要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内公租房供需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法依规制定公租房准入条件。要统一标准,严把尺度,认真审核把关,加强配租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细致度,实现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要将公租房动态管理形成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顿。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2 年5月1日至6月15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视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上报清查整治情况,组成工作组到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查,确保清理全覆盖,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五、整治方式

(一)对存在长期空置未分配公租房的,分析空置原因,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先香配套设施、加大量传力度、调整配租准入门槛、用作养老服务用房等方式及时盘活利用。

(二)对公租房承租户违规租赁公租房的进行分类整治。符合入住条件、住房没有空置,未交纳公租房租金的,由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下达通知要求限期交清租金,对拒不交纳的住户进行清退;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由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下达书面通知限期腾退,未按要求腾退且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仍拒不退还公租房的,在各县市政府网站等各种媒介上进行曝光,曝光后仍不退房的,按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清退;对不再居住公租房且经公告后仍联系不到户主的住户,按法律程序入户并由公证部门对清退家庭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按司法程序强制搬至指定地点封存。

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排查公租房空置情况,核查享受公租房保障人员的基本信息,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治工作,落实公租房保障的相关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做到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各乡镇、教育体育局、卫健局、工业园区要不断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在公租房小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多渠道收集公租房违规使用信息,综合利用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手段,加大对违规租赁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租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各种形式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对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的骗取公租住房保障及违规使用或出租公租住房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赵铮雄  李小飞  5520319。

邮箱:980957075@ qq.com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