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972331774/2024-00009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9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5521278(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沿江30邮编:672700

项目名称

云龙县沘江白石镇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云龙县白石镇境内

建设单位

云龙县水务局

环评机构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本次沘江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排涝工程和附属工程,不涉及河道疏浚工程。

工程分段治理,本次工程实际治理河段长约13.50km,新建堤防左右岸总长度14.54km(左岸8.50km,右岸5.60km)。其中,防洪墙0.99km(右岸0.99km),护岸8.42km(左岸5.31km,右岸3.11km),护脚5.13km(左岸3.19km,右岸1.94km);排涝涵管4处,下河台阶42道。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基坑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建设单位必须施工规范、落实各种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建设项目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场区扬尘、施工道路车辆运输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通过采取措施后,可降低项目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并且本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扬尘影响将消失,施工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是有限的,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设置移动隔声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进一步得到衰减,并且项目在各河堤修建段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工程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表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导致土地性质发生变化,但是变化幅度较小,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土地性质发生较大改变,不会导致乡镇土地利用格局的明显变化,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较小。

工程施工占地将会破坏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导致植物生物量小幅度下降。施工过程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宣传教育,严禁砍伐占地范围外的植物,可有效保护植被,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随着植被的恢复,陆生植物资源也可得到部分恢复。因此。工程建设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对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完整性影响较小,对生物量、生产力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扰动会导致兽类、鸟类等迁移它处,远离施工区范围但由于兽类、鸟类等会通过迁移来避免项目施工对其造成伤害;并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禁猎杀任何野生动物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总的影响不大。

施工期不会导致河道断流,在施工过程中鱼类分布范围发生小范围的变化,并且河内不存在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并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结束后,影响也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自身不产污染,建设单位平时加强河道巡防,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不因其他不良因素发生坍塌事故;汛期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进行河堤安全监管,确保本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各个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个5m3的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各个搅拌机在每日施工结束后运往该施工段的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清洗,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各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厨房设置泔水桶对餐厨废水进行收集,收集后按照农业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在各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一个不小于5m3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简易沉淀池,基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及搅拌用水施工期建筑材料、临时弃渣弃土的堆放应远离河岸一侧,并采取设置围挡和遮盖措施;沿河段排水沟开挖产生的废土石方做到即挖即填,避免在河岸堆存;产生的建筑垃圾规范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3~4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过程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遮盖;建筑材料加盖苫布,防止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同时对弃土表面洒水,防止扬尘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严禁超载,渣土和易抛洒材料采用遮盖良好的车辆运输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减少起尘量表土堆场设置土工布进行覆盖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超负荷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洒水车,并在晴天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尤其是在两侧有顺荡村、松水村及散户等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的路段,应尽可能保证道路洒水次数;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途经顺荡村、松水村及散户等较近敏感目标时的行驶速度。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尤其在夜间2200至第二天0600期间不可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的动力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布置;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在治理靠近1#居民点、顺荡村、2#居民点、松水村、3#居民点、4#居民点、正月地、5#居民点的河段,设置移动隔声屏,降低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作覆土绿化(草皮植被护坡)及临时占用耕地、园地复垦;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剩余不能回收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的堆场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自行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个带盖垃圾桶;在6#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内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于表土堆场,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选用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植被恢复,恢复至原有土地利用类型;施工中制定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任何哺乳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和河道施工中要杜绝对沘江水质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或施工器械进入占地范围外的区域进行施工或活动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对动物产生扰动在施工前可进一步对河堤设计进行优化,尽量塑造近自然水域形态、底质、亲水岸线,尽量避免采取完全硬化的措施。

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等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置,严禁排入沘江;严禁施工人员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避让鱼类繁殖期施工;围堰施工严禁导致河道断流,围堰段河道治理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围堰。

二、运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待项目建成完工后,业主应自行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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