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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2021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月我局对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2-5521278(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传    真:0872-5521278

电子信箱:ylxhbj55@163.com

通讯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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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白石镇鑫业砂石料加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审〔202111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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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云龙健烽混凝土有限公司40万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环审〔202112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