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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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局拟审批项目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5521278(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沿江30  邮编:672700

项目名称

云南省云龙县表村乡上石子坪铜矿详查

建设地点

云龙县苗尾乡表村上石子坪

建设单位

云南云龙华宁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

云南省云龙县表村乡上石子坪铜矿详查项目勘察范围为22.25km2,申请有效期:20216月至20266月。勘查矿种为:铜矿。项目包含硐探和钻探,其中硐探包含3个平硐,一号,方向10°,高程2550m99°102326°0313;二号,方向30°,高程2370m99°100326°0318;三号,方向220°,高程1880m99°091826°0150钻探包含5个钻孔,1号钻孔开孔座标H2658m99°10′22.73″26°03′15.99″方向118°倾角75°完成186m见矿位置5456m铜品位%2.80.6g/t80g/t2号钻,开孔座标H2643m99°10′24.13″26°03′14.37″垂直孔完成78m,见矿第一位置12m13.6m铜品位%2.90.5g/t73g/t第二段见矿位置18~20.3m,铜品位%3.3,金0.6g/t,银65g/t3钻孔开孔座标99°10′16.96″26°03′15.92″设计150m已施工32m设计第4钻孔座标,99°10′14.11″26°03′18.88″设计第5钻孔座标,H2540m99°10′11″26°03′20″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的地形测量、地质测量、化探工作等不涉及土地占用问题;硐探、钻探工程施工,占用少量的土地,工程结束后,对硐探工程及钻探工程施工临时少量占用的土地进行回填及恢复,对硐探工程及钻探工程及其他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及恢复植被,并对废石场覆土及恢复植被。项目区施工期主要搭建钻机施工平台,施工人员沿用原有办公生活区作为工棚并修筑部分入场用临时道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集中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探矿区对土地利用、对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

运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硐探施工、钻探工程钻机平台修建及工程废石场、临时设施修建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扬尘等;运输钻机设备时车辆排出的尾气;钻机工作及硐探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生活区厨房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硐探涌水、钻探废水、废石场淋滤水及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主要采用硐探和钻探手段对勘查区开展勘查活动。勘探工程量较小,会产生少量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钻孔和硐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主要是钻机、空压机和泥浆泵及备用发电机噪声本次勘查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硐探施工及钻机平整机台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探矿过程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办公生活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搭建钻机施工平台,施工人员沿用原有办公生活区作为工棚并修筑部分入场用临时道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集中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将硐探及钻探工程活动影响区控制在以设计位置为中心100m方圆的土地范围内,硐探产生的弃土石方应集中堆放于废石场(就近原则选择1#废石场、2#废石场)内,硐探工程结束后进行回填使用;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乔++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

2)钻探工程施工中,平整机台的废土石堆于机台周边,钻探获得的岩芯,用油漆标记好后,按顺序放入岩芯箱内,集中保管。钻探施工平台设置截排水沟,每个钻孔工程施工结束后,钻孔用水泥封堵孔口,钻机施工平台产生的废土石及时回填,并恢复植被,植被恢复采用乔++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

3)项目探矿工程布置在不违背探矿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开物种丰富、高大树木较多的地方,选择植被稀疏的地方进行施工布置,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对探矿工程区等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乔++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本次探矿活动废石场(1#废石场、2#废石场)沿用,不新增占地,项目探矿结束后在确定不再使用时及时恢复。植被恢复采用乔++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具体恢复方案按照项目的复垦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等专业指导性文件进行恢复。

4)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探矿权人应定期检查临时排水沟运行状况,发现损坏或者淤积阻塞应立即清理,施工结束后对截排水沟进行植被恢复。

5)建议种植勘探矿区及周边地区原有植物,以使当地生态环境尽可能地恢复到原有状态。加强对绿化措施的养护管理,对死株及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补植补种。若生态较好且破坏较小地区,可以采用自然恢复。

6)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矿山企业环保管理体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企业要负责对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探矿采取湿式作业的方法可降低粉尘的产生

2)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采用湿法喷洒,抑制地面起尘,能够有效降低扬尘

3)废土石等露天堆放,起风时可能产生一定扬尘,应及时对堆放的废土石进行洒水降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4)粉尘污染主要对探矿作业人员影响较大,因此,探矿时员工应做好个体防护,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钻探采用湿式作业法,钻探过程经产生废水主要成分是SS钻探平台附近设置沉淀池(塑胶桶),沉淀处理钻探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容积不小于1m³。本项目共设置5个钻机平台,累计配套设置5个塑胶桶。

2雨天禁止勘查活动,防止雨水冲刷

3钻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地下水径流区,采用调整泥浆成份对出水段进行封堵。硐道施工过程中,硐道涌水量较小,如遇涌水量加大时,应及时进行封堵。

4)硐探工程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废石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并在废石场场地下游设置沉淀池,对淋滤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中1#废石场淋滤水沉淀池容积不小于3.49m32#废石场淋滤水沉淀池容积不小于4.55m3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2)选择低噪声或自带消音设施的设备,发电机增设减振隔垫以减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3)对探矿人员及高噪声施工机械集中点作业人员加强劳动保护,施工人员须佩带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硐探临时设施修建产生的废土石、硐探工程实施产生的废土石堆放在废石场中,硐探临时设施修建结束后,进行回填覆土后恢复植被。

2钻机平整机台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堆放于机台边,工作完成后及时回填覆土后恢复植被。

3钻探沉淀底泥堆存于临时堆场而后用于回填

4)硐、钻探工程实施及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树木施肥。

6)在办公生活区设置12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

7)对废矿物油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及管理,并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按时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时进行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废矿物油存储容器定期检查其密闭性,检查的重点为有无人为破坏,有无泄漏,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进行管理。

2储存油桶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进行检测,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合乎安全要求的部件,防止出现漏油事故。

3储存油桶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装罐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装罐后应当定期检查;建立存储桶操作人员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储区内,严格用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烟禁火标识标牌。

4公司应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5加强矿区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

6定期检查储存油桶,杜绝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定期检查和更换易燃易爆原料,以保证在勘察期内不发生事故。

7硐探委托专业爆破队爆破,使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输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爆破技术和安全常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运输,运输路线避免经过城镇等人口密集区。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