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B1631082R/2023-00010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云龙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云龙县辖区内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外来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按照每人380元标准全额缴。

2、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贫致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每人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200元。

3、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贫致贫监测的脱贫户,按照每人9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290元。

4、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缴费。

5、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12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60元。

6、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单独缴纳大病保险参保费用。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截止时间202312月25日。(其中: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残疾等对象于202311月25日前完成缴费)2024年新生儿全年均可办理参保)(税务每月征缴时间为1至25日,每月25日后缴费系统关闭,次月1日再开放)。

四、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方式

原已正常参保的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缴费平台缴费即可,若参保人员因基础信息错误无法正常缴费的,需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到果郎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保窗口或云龙县医疗保障局一楼参保组进行信息维护。新参保人员可按本公告右下角方式进行自助办理。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关注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农商行手机APP、村布设的智能POS机代办点或直接到农商行、农行的营业网点、云龙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缴纳费款;也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缴费。

五、咨询监督

县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872-5522955、0872-5520505   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872-5520360,0872-5772330

国家税务总局云龙县税务局              云龙县医疗保障局

2023928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缴费)

云南医保小程序(新参保)

步骤微信扫码识别“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实名注册;

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社保缴费—自主缴费(交自己的)或代他人缴费(交别人的)填自己的手机号,选择“城乡医保”或“城乡养保”档次,确认费款缴纳;

③返回“缴费电子回单开具”模块查询开具缴费发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

微信扫描“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二维码,直接进入缴费界面,按提示操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

第一种方式:微信扫描“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人登录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实名注册后,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进行参保登记。

第二种方式:“个人网厅”办理,在互联网输入个人网厅网址:https://ggfw.ynylbz.cn→个人网厅登录→注册(或扫码)登录→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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