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B1631082R/2023-00008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医疗保险参保群众

为给您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下面这些业务办理便捷流程您一定要知道!

一、自助办理

参保、停保业务:

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授权登录→城乡居民参保/停保登记→逐项填写带“*”项目(材料上传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提交→经办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节假日除外

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授登录→异地就医备案→逐项填写带“*”项目(备类型:短期就医选择“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长期居住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交→备案完成。

咨询电话:0872-5724321、0872-5520360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点击“我的”→添加“我的家庭成员”按提示完成家庭成员电子凭证激活(在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即时结算)

(四)医保缴费:

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社保缴费→自主缴费(交自己的)或代他人缴费(交别人的)填自己的手机号,选择“城乡医保”,确认费款缴纳;返回“缴费电子回单开具”模块查询开具缴费发票。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872-55229550872-5520505

(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配偶、子女、父母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授权登录→在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功能模块进行(配偶、子女、父母)绑定授权绑定后,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社保缴费→代他人缴费→选择“城乡医保”→确认费款缴纳→支付方式选择“医保账户支付”。

二、现场办理

    参保、停保业务

提供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易返贫致贫人口家庭本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提供乡村振兴部门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872-5724321、0872-5520360

(二)零星报销业务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但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提供材料: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明)原件、费用清单原件、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患者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如本人无银行卡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咨询电话:0872-5762029

办理地址:

云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云龙县医疗保险中心(诺邓镇文笔路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云龙县医疗保险中

2023年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