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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2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20182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已缴纳2021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0%、70%、80%、90%(9048元/年、10557.6元/年、12064.8元/年、13574.4元/年)档次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男性197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198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凡是享受了2021年失业保险补助金和临时性生活补贴的人员,享受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4050灵活就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缴费9048元/年,补贴标准320元/月;缴费10557.6元/年,补贴标准360元/月;缴费12064.8元/年,补贴标准420元/月;缴费13574.4元/年,补贴标准480/月。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达到2020年州级全口径工资以上的(即月收入达到5675元以上的),不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为准)。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请程序

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完费证原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折或卡原件和复印件,照片两张,村委会出具的人员类别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和月收入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限

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截止2021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2-5521061,0872-55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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