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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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4979X/2023-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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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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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龙县委 云龙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龙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云龙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加强统一部署、深化统筹协调、加快整体推进、加大督促落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职尽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2.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成立了县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举措、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在行政执法、司法及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发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云龙建设有序开展。

(二)行政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1.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做好落实的工作建议,推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对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开展述法评议,推动政府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县委安排部署的事关全县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审议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预拨2022年部分预算资金的议案》等重大事项3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开展宪法宣誓7次。8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述职。

3.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全面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依法行政工作纵深推进。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

2.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大“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抓好权责清单建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积极推动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工作,理顺行政审批职能职责,加快推进“一个印章管审批”。三是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逐一对部门现有的职权归属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杜绝相互推诿、相互交叉等现象。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公示、衔接、下放、归并、运转及机构改革事项划转承接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正常高效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3.注重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件换发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场次,60人参加并全部通过考试。开展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2场次,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活动进行检查,组织案卷评查1,评查案卷31件,重点涉及11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4.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州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目前已重组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云龙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云龙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全县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同时,与县检察院、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的协调机制,建立案件受理前行政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各方努力,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案件依法维持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正在办理1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5.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申报2022年度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署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成宝丰法治文化广场、福堂法治广场和县民族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广大群众、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搭建了便捷的平台,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到目前为止,全县有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乡镇、6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立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落实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完善,基层民主更加规范,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6.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以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培训为抓手,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知识,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三是开展“新冠感染”、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无证无照经营、价格监管、消费投诉,净化了全县的市场,给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扎实做好日常监察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与信息公开制度,健全随机抽查工作保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实现对辖区监管对象100%覆盖。二是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环境违法线索,认真衔接梳理云龙县“自然环保领域问题清单”,扎实开展相关问题的查处。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四是积极开展信访件查处。五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等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六是本年度全县未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设。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查、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民事诉讼类案件118件,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46件,认罪认罚案件197件。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制收案87件。已结案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70余万元,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12人次。

2.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制定并印发了《云龙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6场次,受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600余名拟任“法律明白人”。

3.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要求律师严守法律程序和工作规范,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022年我县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58件,仲裁案件4件,代书9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次,担任法律顾问31家,开展公益法律讲座17场次;办理公证342件,其中公益法律援助案件21,免收公证费7400元。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提升”四大行动,密切掌握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归类分级处理,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47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8件,预防纠纷270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614件,调解成功614件,调解成功率100%。

2.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截至目前,目前在册矫正对象16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159人,暂予监外执行12022年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3次,加强部署重点人员管理工作。通过定期走访巡查、突击巡查等形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见面核查工作,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外出管理,批准外出27人次,强化外出期间监管措施,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掌握实时动态;强化重点对象监管,精准定位管理等级,训诫社区矫正对象11人次,警告3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110场次,个别教育35人次,组织公益活动110场次。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监督管理中没有脱管、漏管现象、没有重新犯罪。

3.推深做实安置帮教。加强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动态管理,落实教育帮扶措施,按期通过当面核查、电话联系、微信视频等形式了解其动向和去向,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矫安置帮教人员791人(监狱释放刑释安置帮教人员338人,看守所释放安置帮教人员28人,解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425人,在册重点帮教人员 41),全部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和“必接必送”要求,2022年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14人,全县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预释放人员回执率均为100%。完成远程探视50例,解决服刑人员家属赴监狱探视的诸多不便问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和落实。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推进的思路和办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等现象。部分行政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硬件设施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部分工作进展缓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展缓慢。

(四)法治政府建设队伍现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县司法局承担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但队伍力量极为薄弱,缺少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工作经验不足,导致在开展法治建设、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度,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培养和提高干部职工信仰法律意识。举办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善于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研究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注重把政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培育良好环境,着力破除长期存在的管控思维,强化合作意识、协商意识,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效能与效率,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注重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通过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政府治理与市场治理、社会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法治环境与人文环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合作共赢。

(三)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普法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抓住普法重点,有针对性的对不同人群、不同行业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探索普法新方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使法律知识更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依法治县内涵,熟悉法律法规。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形成“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达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对于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补齐短板,借鉴相关优秀经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功能,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之下,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中共云龙县委

                         云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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