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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关爱困难社矫对象,柔性执法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州、县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近日,大理州司法局局长周本森带队,在县司法局局长杨云兵及州、县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深入云龙县各村组走访特殊困难社区矫正对象。

云龙县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独自抚养照顾患有8种疾病于一身的困境儿童,民政部门每月救助的1280元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同时还要支付大额的医疗支出,生活十分艰难。大理州司法局局长周本森在走访过程中详细询问了解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及其女儿的病情、治疗情况、学习情况,为他们积极联系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耐心叮嘱李某某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管理,树立信心,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在对李某某进行社区矫正管理的过程中,县司法局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司法救助4500元,救助米、油等生活用品用具,积极与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对接李某某女儿的司法鉴定相关事宜,为其支付2000多元的司法鉴定费,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

云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监督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责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和帮教及社会的温暖,引导他们发自内心的感恩党和政府,重树信心,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在今后工作中,云龙县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人性化与严肃性并存的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精心帮教、耐心疏导,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矫正、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其开展合适的公益活动,进而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