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娟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政府、学校、医院编制和及时招录人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编制方面
根据“三类九等”的乡镇编制划分标准,州级核定民建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30名;按照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按照1:2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民建乡教体系统应核定事业编制78名,实际核定事业编制85名;根据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核定标准(全县农业人口在15-20万的,按农业人口的1.3‰核定),民建乡卫生院应核定事业编制11名,实际核定事业编制12名。民建乡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已按标准全部核定到位。
二、人员招录方面
按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招录相关规定,招录计划由各单位依据县委编办统一核定的编制和当年增人计划数,按照编制内岗位数额总量空缺情况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审定。2020年以来,民建乡公务员招录3人、事业工作人员招聘17人;2022年已设公务员招录岗位1个,“三支一扶”岗位1个,待考试录用程序结束后即可上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一如既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关心、关注民建乡等边远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调动等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