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B0U734932/2024-00022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云龙县融媒体中心云龙关注2024-02-08 17:28云南

2024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云龙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食品选购注意事项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二、食品储存注意事项储存食品应注意隔墙离地摆放,冰箱储存不宜过满;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贮存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三、食品加工注意事项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四、集体聚餐注意事项举办客事的要主动到村(社区)申报备案;要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做好餐饮具、用具的消毒保洁;要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不使用劣质、变质、有毒有害、感官性状异常的原辅材料;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散装储藏酒、配制酒等酒品;不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网络外卖注意事项选择网络订餐时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不要仅仅关注菜品评价,谨慎下单;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外卖时,要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外卖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六、餐饮服务注意事项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且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订餐数量,不超负荷经营;使用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规范甲醇产品的使用和管理,严禁与散装白酒等食品同室存放、混用混放,防范误饮甲醇中毒事件发生。

七、毒性中药材注意事项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出售、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致使发生中毒事故将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八、防范诺如病毒注意事项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诺如病毒高发期,吃了被污染的食物、喝了被污染的水可能会感染诺如病毒。要从可靠途径购买食材,食材采购时应索证索票;牡蛎等贝类水产品感染诺如病毒的风险较高,购买、清洗、加工、烹调时需特别注意。不加工食用不新鲜、变质、来源不明的食材;加工食材时砧板、刀具等用具需生熟分开,加工后要认真清洗;食物要烧熟煮透,尤其是水产品、肉、蛋等,备菜过程需谨防交叉感染。要关注饮用水安全,使用清洁、安全的水清洗、加工食物,蔬菜、水果要洗净,蔬菜尽量不要生食。餐前便后勤洗手。

九、反对食品浪费注意事项消费者要践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美德,自觉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熟透。餐饮服务单位要合理提供食谱菜单,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      

云龙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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