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2-00140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我县公安查处两起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案件,行政处罚2人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广大党员、群众众志成城、携手战疫,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但也有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甚至以身试法,这是对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3月15日12时50分,杨某高驾驶一辆面包车在经过漕涧镇仁德村进镇口疫情防控点时冲闯卡点,不配合扫码登记,经工作,杨某高如实供述自己冲闯卡点的违法行为,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杨某高积极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杨某高进行了行政处罚。

3月19日11时30分时许,余某均驾驶一辆轿车在经过云龙县团结彝族乡三十六公里防疫检测点时,不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登记。余某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团结派出所对余某均予以了行政处罚。(平安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