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2-00133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民政局:立足职责出实招,织密特殊儿童兜底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升全县儿童群体,尤其是特困儿童、生活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县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以建设“儿童之家”、兜底保障最低生活为重点,切实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政策落地落实。

建设“儿童之家”,落实儿童关爱项目。在全县90个村(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完成制度上墙及挂牌工作,通过项目化形式在苗尾乡天灯村、鲁羌社区,团结乡新宅村,白石镇白石村,宝丰乡东山村、宝丰村,长新乡豆寺村,诺邓镇福堂社区,功果桥镇崇沧社区规范化建成9个村(社区)“儿童之家”。结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同步组建“儿童之家家长委员会”、开展儿童主任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等工作,逐步提升乡(镇)、村(社区)儿童工作者专业素养。2022年度计划在漕涧镇漕涧社区、新胜村,民建乡岔花村计划新建3个“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已启动。

依法到户评估,确保收养登记合法。依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在收养评估环节,严格按照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融合期调查、出具评估报告的流程,坚持到户实地评估,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22年已成功办理收养登记3件。

精准澄清底数,确保救助资金合规。按照县级每年巡察率不低于50%,乡镇每年巡察率100%的要求,联合乡村两级定期不定期开展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探访巡察,将全县57符合条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按照孤儿大学生1513//月,其他特困儿童1280//月的标准每月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确保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通讯员:王    1352965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