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龙县民政局关于请求审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函》龙民函〔2020〕2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18〕814号)等相关规定,参照周边县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现将我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
3、《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18〕814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
5、《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
6、《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大发改价格〔2015〕15号)。
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定价原则
(一)基本标准服务收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其中,火化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区间,运尸(遗体运送)、遗体存放(含冷藏)、骨灰寄存收费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县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审定,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在保证基本殡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殡葬服务单位适当开展延伸殡葬服务(选择性服务),延伸服务可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服务外包等方式,降低服务成本。县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的日常监管,全面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逐步推行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格式合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遏制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社会殡仪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为。
三、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火化费:700元/具(抬尸进炉、火化、骨灰装盒等服务环节);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二)运尸费(遗体接运):中档轿车型殡仪车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高档轿车型殡仪车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4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遗体收敛在二楼及以上的,加收楼层搬运费,每1层加收10元(腐尸价格面议);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距离超出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遗体存放(含冷藏)费:120元/天(存放服务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四)骨灰寄存费:15元/月。首次寄存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免费寄存。
四、执行时间
云龙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期为两年,即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收费期满后按实际成本重新核定价格。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21日前反馈给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13988682460,5520018,传真:5520044,邮箱:460956885@qq.com。文
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