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3-00161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土地征收预公告(35kV团结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35kV团结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土地现状

(一)土地现状:该项目集体土地用地总规模0.306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3066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种植园用地0.3031公顷、林地0.0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范围:共涉及1个乡,1个村委会,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团结乡团结村民委员会小罗山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征收面积:0.3066公顷。

(四)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327日至2023410日,由云龙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35KV团结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