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云龙公路分局关于关停云龙县团结乡河南箐口石灰岩矿的申请》(云路发〔2022〕16号),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龙政复〔2022〕187号批复同意依法公告关闭云龙县团结乡河南箐口石灰岩矿,现公告期已结束。按照州委书记离任审计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对云龙公路分局所属的云龙县团结乡河南箐口石灰岩矿采矿许可证(C5329292012107120127397)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云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