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城个人住房建设行为管理规定
(试行)征求意见
为规范县城规划区内个人住房建设行为,控制县城整体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城建设管理实际,制定《云龙县城个人住房建设行为管理规定(试行)》。现依法向社会开展征求意见,诚请广大群众踊跃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止。意见建议可报送到云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2-5522588
联系邮箱:guihshi@163.com
云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