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2-01141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乡村振兴办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职能职责

云龙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乡村振兴办”)的具体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承担。

(一)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职能。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提出健全完善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建议。

(二)负责处理县乡村振兴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办文、办会、办事、督促、考核等职责,抓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相关工作。

(三)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脱贫村、脱贫乡镇的后续扶持,强化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及时纳入帮扶。

(四)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乡村振兴办下设综合协调、沪滇协作、金融服务、督查考评及挂包帮、项目资产管理、涉农资金整合等6个工作小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乡村振兴局职工和抽调人员组成,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三、领导分工

张 莹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分管党支部工作。

杨成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督查考评(后评估)、巡视巡查整改、社会扶贫、中央、省、州县单位(企业)定点帮扶、党风廉政、单位挂钩帮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府救助平台管理、综合协调服务、意识形态、档案管理、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罗鸿雁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分管财务、金融扶贫、扶贫资金绩效评估、小额信贷、互助社、防贫保险、雨露计划及工、青、妇等工作。

张建东 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分管东西部协作办、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库动态调整管理、项目编制和监管、配合部门做好易地搬迁和专项产业扶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同济大学)、消费扶贫、乡村振兴试点“一十百”工程推进等工作。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11月1日—下年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3月1日—10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乡村振兴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5520084,传真:0872-5520067

邮政编码:672700

负责人: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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