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3-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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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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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绿色食品牌”,促进绿色发展。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相关改革。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

(十四)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健全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州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省、州、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职能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部门工作,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组织筹办重大会议。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效能、接待、信访、消防、禁毒、综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巡视(察)整改以及财产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机关文字综合、部门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开展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和督察考评,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协助农业项目申报和实施;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二)农办秘书股

职能职责: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调研和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检查指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了解掌握“三农”动态和乡村振兴情况,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报送相关信息;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

(三)社会事业股

职能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决策部署,研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编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指导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三次产业融合,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和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资源环境股

职能职责:负责推广农村清洁能源,组织实施相关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污染防治,指导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五)政策法规股

职能职责:负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管理,承担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执法人员考核、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含登记备案)事项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申请审查、受理和批准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农业违法案件的审核受理和执法情况的审查审核工作。

(六)种植业管理股

职能职责: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及中药材方面的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承担粮、油、茶、果、蔬、花、药的行业管理;指导种植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和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统筹农业保险、农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监测分析乡镇企业发展动态和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

(七)畜牧兽医股

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兽医器械及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牧业综合统计,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

(八)党建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管理和执纪问效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考察考核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协助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承担群团管理;负责统战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三、云龙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云龙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研究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开展农业项目综合服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体职责是:

1.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论证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研究。

2.负责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策划、收集、包装等项目库建设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项目。

3.负责项目管理,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

(二)云龙县畜牧工作站(加挂“云龙县渔业工作站”牌子)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开展畜禽、水产养殖综合服务,指导畜禽、水产养殖者执行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规范,监督管理渔业生产,推进畜牧业、渔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饲养管理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畜禽、水产养殖新技术,指导畜禽、水产品种的引进和改良工作,承担畜禽、水产遗传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利用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畜牧业、渔业的调查研究和业务统计,指导畜禽、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承办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统筹推进生猪“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引导畜牧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4.组织实施《云龙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云龙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5.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及病害测报。

6.负责渔业监督管理,开展水产质量安全和渔业技能鉴定,承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事故现场调查评估相关工作。

7.负责“诺邓火腿”“诺邓黑猪”“云龙矮脚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受理相关标志的使用申请,并依法依规办理标志使用授权。

(三)云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立足农村经济发展,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经营制度改革,监督村级财务和农民减负措施落实,规范农村资源要素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推进乡村治理有关工作落实。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农村经济管理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和存档工作,指导荒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调解、仲裁承包合同纠纷,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3.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完成农村经济信息统计。

4.负责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业务,开展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5.负责农民负担监管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治理涉农乱收费、乱依次、乱摊派行为。

6.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查处宅基地违法用地。

7.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8.统筹乡村治理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四)云龙县农机管理总站(加挂“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云龙分校”牌子)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牌证管理,推广农机新机具,落实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利用农广校阵地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绿色证书”教育,推进农机化发展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3.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机化项目相关工作。

4.负责农业机械推广,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农机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开展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承担农业机械落户、转籍、牌证核发、牌证管理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工作。

6.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罚等工作,处理农机田间作业事故,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农机信息化工作,推广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做好农广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8.统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云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推广农作物栽培、旱作节水、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等新技术,落实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措施,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实施。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农业科技推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粮油作物栽培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粮油作物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指导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4.组织开展土壤肥料监测、检验和分析评估工作,承担土壤污染防治、耕地质量保护和肥料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指导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和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拟订相关规划、计划和方案,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

6.负责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相关工作,指导农作物废弃物、农用薄膜的回收利用和农村能源建设。

7.完成主管工作范围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六)云龙县植保植检站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有害农作物发生动态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推广植保新技术,执行植检规程标准,监督管理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推进安全高效农业发展。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植保植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植保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农作物病、虫、鼠、草害防治。

3.开展植保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培训工作,推广高效低残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药污染治理。

4.对外来有害生物和重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预报,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5.负责农业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野生植物采集许可的审查审核和许可证办理工作。

6.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审核和许可证办理工作,监督检查农药经营市场,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7.负责实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规范出具检疫结果证明。

(七)云龙县种子管理站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检验,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监督管理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作物种子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农作物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业生物种资源,统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农作物种子管理,承担种子生产经营条件审核、备案和许可证办理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检验和品质鉴定,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种子质量,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4.负责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

(八)云龙县园艺工作站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推广园艺作物及中药材栽培新技术,指导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生产,推进特色种植业发展。具体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特色种植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标准,推进全县特色种植业发展。

2.研究拟订全县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等园艺作物及中药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园艺作物及中药材栽培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栽培新技术,指导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的生产。

4.统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信息收集和情况整理,指导“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

5.负责“云龙茶”“麦地湾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受理相关标志的使用申请,并依法依规办理标志使用授权。

(九)云龙县产业扶贫中心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指导全县因地制宜发展脱贫产业,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全县产业扶贫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十)云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监督管理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推进动物卫生安全。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拟订动物卫生监督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受理检疫申报和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

3.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承担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专业交易市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服务人员的管理,承担执业兽医备案和乡村兽医培训指导工作。

5.负责检疫证、章、标志、标识管理,承担证、章、标志、标识使用计划、订购、发放及监督工作。

6.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承担兽药GSP认证和饲料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7.负责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处理,依法查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十一)云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开展动物疫情监测、检测、诊断和疫情报告,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度免疫,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养殖健康发展。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及规程、标准,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重点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3.负责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强制免疫和动物疫病净化效果等进行监测和评估,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

4.负责疫情报告,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收集、上报动物疫情。

5.参与开展重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与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及应急处置,承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技术监测工作。

(十二)云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价,抓好“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指导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监督管理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绿色食品牌”工作打造。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拟订农产品质量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种植业农产品抽样、制样、送检和速查速测工作,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3.负责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和监测评价,指导“三品一标”申报工作,统筹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承担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的技术指导工作。

5.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四、云龙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分工

一、局长  黄学坤  领导和主持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全面工作。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国忠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运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统战侨务、群团组织、行业纠风、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乡村振兴、挂钩帮扶、产业扶贫、农村社会事业、招商引资、商务活动、农村电商、农业统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禁毒、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保密、财产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农业产业股、农村社会事业股、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产业扶贫中心。联系对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交办工作、政策研究、纪检监察、思想宣传、组织人事、财政金融、审计、防震减灾、党史县志、社会保障、民生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邮政通讯信息、水利水务(防汛、河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德成  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治理、农业基础项目建设、农村经营管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技体制改革、新型农民培训、农村人才培养、固定资产投资、农机化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和市场信息股,农机站(农广校)、农经站、项目服务中心。联系对接:发展计划、供销合作、工业科技、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煌  负责:种植业、种业、药肥管理、“菜篮子”、耕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农业科技培训及推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加工、质量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绿色食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技中心、植保站、园艺站、种子站、质监站(农环站)。联系对接:生态环保、气象、工商联合界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德全  负责: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动物卫生、畜牧兽医科技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研究、政策法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普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居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畜牧站(渔业站)、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对接: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林业草原、住建、司法法治、公检法、依法治县、政务服务、“放管服”、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字萍  负责驻局纪检组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二级主任科员  杨成海  协助赵国忠负责农办、全局统计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协调机制。赵国忠与李德全、康德成与尹煌互为AB角。

五、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

六、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7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550076,传真0872—5521328。

负责人:黄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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