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2-01296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云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政策措施;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推荐等工作。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落实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的落实。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落实拥军优属工作。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八)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烈士的审核、申报、褒扬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发放。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拥军优抚安置股。根据省州年度安置计划,落实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负责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落实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负责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申报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县级国家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申报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省州授权,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有关活动。承担云龙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杨建文(党组书记)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综治维稳、综合考核、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联系诺邓镇、宝丰乡、检槽乡。

张丽池(局长)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联系漕涧镇、民建乡。

杨四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局长负责项目、褒扬纪念(立功受奖)、移交安置、双拥等工作,分管拥军优抚安置股。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功果桥镇、苗尾乡。

杨建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规划财务、宣传、保密、档案管理、统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民族团结、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团结乡、关坪乡。

董银芬(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综治维护稳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权益维护、就业创业、军休军转、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白石镇、长新乡。

    柏增武(副局长)主要参与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事项。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诺邓镇石门社区人民路18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0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7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5522980,传真:0872-5522578

负责人:张丽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