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预案修订的要求和“上下基本对应”机构改革原则,结合《大理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规定。
二、预案修订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大理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云龙县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云龙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共分九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指导思想与编制目、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及预案体系;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组织灭火、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任务分工、扑救指挥、专家组;第四部分是处置力量,包括力量编成及力量调动;第五部分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及响应措施,县级层面应对工作及响应终止;第七部分是综合保障,队伍、资金、物资及行空消防飞机保障;第八部分是后期处置调查评估及火案查处,约谈整改及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及表彰奖励;第九部分是附则,最后是附件,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分级标准,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县级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及响应工作状态,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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