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1-00562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9-04

《云龙县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释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左瑞姬

一、改革的政策依据

实施“县管校聘”改革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省、州出台了《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通大教体字〔2020〕69号)。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市“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文件,全面部署改革工作,确保2021年“县管校聘”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县管校聘”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能与分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编制和岗位实行总量管理,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总量内,合理配置县域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和教师。县级财政部门根据现行政策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县级教育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师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提出三级配置方式。县级教育部门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校或学区。乡镇中心校或学区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各完小。各完小在所负责区域内各校点(含教学点)之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四是明确提出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到需要的地方去,推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的要求落地。

五是明确改革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六是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教师配置、调动等情况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或机构要严格、规范按程序依规实施。教师调配管理中的打招呼、搞变通等干预、干扰工作推进的,具体负责部门要如实记录在案。

七是为保障“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任务目标的达成,《实施意见》规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师管理在线系统平台,每年对县域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结果以县为单位公开发布为准。

   三、完成时间:20219月前完成。

政策文件:云龙县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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