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4979X/2021-00557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5-07

《关于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云龙县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提出六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鼓励云龙县辖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企业提前报废现有燃油车辆,更新时使用新能源汽车;二是鼓励云龙县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落实相关奖补政策;三是2022年1月1日起,云龙县辖区内除已在备案目录的燃油类运营车辆外,所有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必须为合规新能源汽车;四是放宽企业、车辆准入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依法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五是加强与辖区道路客货运企业的衔接,加大新能源汽车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道路客货运行业新能源汽车占比;六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增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社会辨识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全力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良好氛围。

政策文件:云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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