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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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云龙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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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云龙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情况

我县地处滇西横断山脉澜沧江纵谷区,境内山川并列,南北纵横,河床深切,山高坡陡,地势险峻,地貌以高山峡谷和中山谷地为主,地质构造上褶皱、断裂、岩石破碎,不良地质现象较为普遍,加之气候干湿季节分明,雨量集中,经常出现暴雨和单点暴雨。在地质、地貌和气候等综合作用下,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频暴发,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县之一。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19个,其中,滑坡隐患点292个、泥石流隐患点105个、崩塌隐患点20个、地面塌陷隐患点2个。有79833人处于各类地质灾害的威胁之中,威胁财产达569614万元。近年来,全县来地质灾害的发展呈上升趋势,隐患点不断增加,灾害更加频繁,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破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起,为中型泥石流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2万元,无人员伤亡。从成因上看,强降雨、单点暴雨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减灾、科学防灾、主动避灾,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找准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做到提前预测预警,为主动避灾赢取先机,扭转地质灾害被动防治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体目标,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和新发生地质灾害即查即治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巡查,确保各级巡查责任人员到岗到位,进一步健全防灾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中,应根据成灾环境、致灾因素与危害对象的不同,结合政府与社会的防灾、抗灾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发挥好专业技术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对滑坡体地质结构开展新一轮区域性15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人口聚集或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开展110000大比例尺高精度调查评价及风险区划工作,重点解决“滑坡体结构是什么”的问题,以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构造和威胁方向和范围,为下一步准确布设滑坡体预警监测设备提供依据。

2.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体系。补齐群测群防员,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健全激励机制,落实专业队伍驻县联乡制度,提高技术支撑服务力度。开展多形式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针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群测群防等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3.强化协调联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县交通运输、水务、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撤离避险、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和次生灾害防范等各项工作。

4.加强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在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要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区群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群众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林区道路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有效减少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隐患。

5.加快完成现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争取一批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现以工程治理防范地质灾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质量控制、资金使用和过程管理,确保综合治理措施取得实效。

三、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类型和年降雨量以及极不均匀降雨等多种自然因素和条件的叠加影响。

2.依据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等各种人为因素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依据2015年全县地质灾害实地详查。

4.依据《云南省云龙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5.县气象部门对2021年全县降雨趋势初步预测。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测2021年汛期(510月)全县大部地区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气温略高至偏高。其中,5月降水量大部地区偏少,雨季开始期偏晚,雨季开始前春末夏初干旱偏重。主汛期(68月)降水量大部地区正常略多;910月降水量大部地区正常,雨季结束期稍偏迟。

5月我县降水量大部地区偏少1020%;气温偏高0.5℃左右。预计2021 年全县雨季于6月下旬开始,与常年相比,雨季开始偏晚。由于2020 11 月以来降水异常偏少,雨季开始前春末夏初干旱严重。

预计主汛期(68月)降水量偏多1020%。气温大部地区偏高0.5℃左右。7月下旬至8月气温为正常至偏高,无明显抽扬期低温冷害天气出现。主汛期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单点强降水发生频率较高,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

7月是主汛期,强降水集中,单点性暴雨、大暴雨等强降水天气增多。有可能出现旱涝急转,引发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我县大部分地区地质条件脆弱,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需加强防范。

预计汛后期(910 月)大部地区降水量正常,有57 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气温大部地区偏高0.51.0℃。预计雨季在10 月中旬结束,与常年相比,稍偏迟。

入汛后降水时空分布会呈现明显不均,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出现的可能性较大,容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

四、2021年全县主要灾害区域和隐患点

(一)主要灾害区域

1.A8重点防治区。该区面积1304.19km2,占全州总面积的4.43%。区域内共有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29处,泥石流10条、滑坡19个,威胁到云龙县城及乡镇政府驻地2个(检槽乡和长新乡)。

2.重点流域。澜沧江两岸区域、江两岸区域、县城狮尾河流域、检槽河流域、顺濞河团结乡段流域。

3.重点项目区域。苗尾水电站沿线区域、华能风力发电建设区、矿山采矿区、探矿勘查区、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区。

4.重点公路区域。以“大漾云”“云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主的县域内所有公路沿线区域。

(二)主要灾害点

按照全县隐患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险情等级,确定80个居民点为重点防治隐患点。其中,29个居民点受滑坡威胁、47个居民点受泥石流威胁、3个居民点受崩塌威胁、1个居民点受地面塌陷威胁。具体情况为:

1.滑坡重点防治隐患点29个:长新乡新和村虎生地滑坡点、长新乡永香村岩梗组滑坡点、长新乡新塘村皮登组滑坡点、长新乡新塘村红栗坡组滑坡点、诺邓镇诺邓古村(村委会)大寨子滑坡点、诺邓镇青松村下官庄庄官甸组滑坡点、关坪乡关坪村中铺下铺组滑坡点、团结乡团结村小罗山组滑坡点、团结乡团结村施家村组滑坡点、团结乡丰收村鸡茨曲组滑坡点、民建乡边江村下丙栗组滑坡点、民建乡岔花村中马蹄山组滑坡点、民建乡只嘎村新寨组滑坡点、民建乡只嘎村庄房组滑坡点、漕涧镇新胜村坪子寨组滑坡点、漕涧镇仁山村苗丰山组滑坡点、漕涧镇大坪村外寨组滑坡点、漕涧镇大坪村中寨组滑坡点、宝丰乡金麦村上下南干母组滑坡点、宝丰乡金麦村上下金马组滑坡点、宝丰乡宝丰村红学园上组滑坡点、宝丰乡东山村下村组滑坡点、宝丰乡南新村八屋基组滑坡点、宝丰乡南新村阳山组滑坡点、宝丰乡南新村外庄组滑坡点、宝丰乡南新村灯台组滑坡点、宝丰乡南新村蕨腊坪组滑坡点、宝丰乡福利村和坪路母祖滑坡点、宝丰乡大栗树村新寨组滑坡点。

2.泥石流重点防治隐患点47个:检槽乡师井村街子房组泥石流点、检槽乡文兴村文地场组泥石流点、检槽乡检槽村田心组泥石流点、检槽乡检槽村鸡邑组泥石流点、检槽乡检槽村检槽组泥石流点、检槽乡哨上村羊窝登组泥石流点、长新乡包罗村下尾箐组泥石流点、长新乡长春村集镇区泥石流点、长新乡豆寺村豆寺一二组泥石流点、长新乡丰胜村街场组泥石流点、苗尾乡茂盛村上沟5-7组泥石流点、苗尾乡茂盛村下沟3-4组泥石流点、苗尾乡表村1-10组泥石流点、苗尾乡科立村科立组泥石流点、苗尾乡早阳村早阳组泥石流点、苗尾乡苗尾村松登组泥石流点、诺邓镇永安村春地登组泥石流点、诺邓镇杏林村白石岭神龙头组泥石流点、诺邓镇天池村栗子园组泥石流点、诺邓镇石门社区(县城)泥石流点、诺邓镇石门社区锁里场组泥石流点、诺邓镇和平村和平上下组泥石流点、关坪乡关坪村集镇区(后方)泥石流点、关坪乡关坪村集镇区(正北)泥石流点、团结乡团结村施家村组泥石流点、民建乡边江村丙栗新村组泥石流点、民建乡坡脚村坡脚组泥石流点、漕涧镇漕涧村松坡脚泥石流点、漕涧镇漕涧村中澡堂组泥石流点、漕涧镇仁德村夜恩二组泥石流点、漕涧镇仁山村广地组泥石流点、漕涧镇铁厂村村委会泥石流点、功果桥镇下坞村干沟组泥石流点、功果桥镇旧州村北箐集镇区泥石流点、功果桥镇旧州村中阴山泥石流点、功果桥镇民主村水磨房组泥石流点、功果桥镇功果村媳姑坝组泥石流点、功果桥镇功果村中田坝泥石流点、宝丰乡庄坪村箐门口组泥石流点、宝丰乡宝丰村街尾组泥石流点、宝丰乡宝丰村白沫塘茨冲一二泥石流点、宝丰乡宝丰村集镇区泥石流点、宝丰乡宝丰村浪泥场组泥石流点、宝丰乡南新村新安组泥石流点、宝丰乡南新村下科浪组泥石流点、宝丰乡福利村委会泥石流点、宝丰乡大栗树村船口组泥石流点。

3.崩塌重点防治隐患点3个:检槽乡大工厂村场上组崩塌点、诺邓镇永安村永安上村组崩塌点、诺邓镇石门社区虎头寺组崩塌点。

4.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1个:团结乡河东村波罗吾完小地面塌陷点。

五、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乡镇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县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面防、全力救”的主体责任,强化地质灾害“防”与“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好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预报、群测群防、调查评价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为防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险情的排查、巡查、核查、监测,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3.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逐一落实到村组和防治直接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及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巡查排查,提升预警能力

紧紧围绕“隐患在哪里”和“隐患什么时候发生”两个关键问题,筑牢群测群防与科技防灾手段并重的防御网络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提升“气象条件+地质地理+人为扰动”耦合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1.突出重点区域时段排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在年内(特别是汛期重点时段),要紧盯“两陡”(陡坡、陡崖)及“三沟”(沟口、沟内、沟边)附近居民点、城镇和山区丘陵区学校、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等重点地区和周边的巡查排查,要扩大排查和动态巡查范围。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监测员、群众和干部职工广泛排查生产生活区隐患,将大众排查与驻守专业技术队伍排查相结合,开展拉网式排查,扎实做好“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进入汛期后,要根据防治形势加密排查频次,切实做好隐患风险评估和查漏补缺。

2.加强隐患风险预报预警。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要与县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提升“隐患什么时候发生”的预警能力;要健全完善汛前、汛中、汛后多期次气象风险会商机制,在时间上开展长、中、短期和临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会商,强化3天强降水过程气象风险预报、1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和短时临灾气象风险预警等举措,在空间上继续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治理工程区、没有实施搬迁治理的隐患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要完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前端发布与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畅通监测预警信息通道,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优先针对县内威胁人数较多、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力争在汛期前构建起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控,结合群测群防员与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的巡查及响应处置,不断迭代优化不同地质环境、不同地质灾害的预警阈值,形成从监测到处置扁平化的先期迅速响应机制,提升监测预警及响应水平。

(三)抓好临灾避险,实施综合治理

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乡镇属地责任,突出抓好临灾避险能力建设,开展以搬迁避让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逐步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

1.深入开展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对排查出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对受威胁或影响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培训。要按照省、州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群众临灾应急处置能力,让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切实加强全员防灾意识,提高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

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要按照“州(市)统筹、县级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采取与易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等项目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协调实施因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

3.全力推进治理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突破,逐一倒排工期,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点、时限到天,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尽早发挥功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复查复核和维修加固,及时做好项目工程区内清淤和修护相关工作,确保防灾工程正常运行。

4.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应急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和机制。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与县应急管理部门密切联系,无缝对接,主动履职,认真组织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四)提升应对能力,防止非自然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农村建房等人为活动,应当依法依规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隐患排查巡查核查,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措施,采取提前避让或综合治理。

1.依法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能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要依法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县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好指导和监督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行业管理责任,各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好防灾主体责任。对在建和营运的公路沿线,既要严防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因地质灾害影响工程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好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尚未落实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县发展改革部门(县易地搬迁安置办)要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逐一落实,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矿山开采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组织指导和督促在建生产矿山企业,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相结合,加强巡查排查,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因矿业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提前化解因矿山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矿群纠纷,确保矿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县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的巡查排查和应急处置力度,坚决封闭存在隐患和受隐患威胁区域,迅速开展治理工作。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切坡建房的监督管理,强化宅基地联审联管,特别是对山边、山间的高切坡、高边坡建设,要从规划设计源头把关,严格管控,督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建设使用安全;难以避免切坡建房的,要按相关规定开展拟建房屋的地质安全评估(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责任主体要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

2.加强监督检查和帮助指导。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防治措施建议,严防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所涉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和业主,第一时间发放“两卡”,第一时间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防范能力

1.拓宽地质灾害调查的深度与广度,摸清隐患与风险家底。组织开展县内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通过运用地面调查、岩土体测试、综合遥感判别相结合的手段,查明“孕灾”地质背景,摸清隐患与风险底数,为地质灾害的防范与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切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2.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优化完善。以国家和省州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与项目管理标准为基准,完善适宜于我县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等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

3.探索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不断总结风险管控经验。一是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管控。继续强化县、乡、村(社区)、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抓好分级负责、应急预案、监测员管理、“两卡”发放、巡查监测、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经费补助等群测群防“十项制度”落实。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区防控。按照解决好“隐患在哪里”和“隐患什么时候发生”这两个关键问题的要求,在持续深化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区域综合遥感监测、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等基础上,探索拓展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或极高、高风险区划分与管控工作。

4.增强基层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专业队伍驻县联乡的工作机制,做好全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应急值守、应急会商、应急调查、避让选址等工作。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流程,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5.强化资金监管及绩效考核管理。综合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管,明确资金动向,加快资金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开展多维度的项目及资金绩效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6.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和信息系统。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惩罚机制,制定参建单位和专家等不良信用管理具体措施。探索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流程。不断完善“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系统”“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云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数据资料,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能力。

7.做好总结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梳理总结《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各项环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与项目推动过程中的难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符合我县特点的防治措施,形成云龙经验。同时,要参照《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结合县域内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相关下载:关于印发《云龙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解读文件:《云龙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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