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云龙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有关情况如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对本《指南》进行更新。

一、我局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

参见《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在云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二、获取我局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我局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到我局办公地点获取。我局办公地点在云龙县人民路46号,电话:5522588;

(二)可以登录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站地址为:

http://www.ylx.gov.cn/

(三)可以拨打“114政府信息直通车”通过电话方式了解我局提供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公开信息的机构

受理的机构: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法制股

咨询电话:0872-5522588

传真号码:0872-5522588

通信地址: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46号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法制股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云龙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股室直接填写并递交《申请表》。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股室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先进行登记,再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给予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第三方面利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面的意见,征求第三方面的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特别提示

(一)鉴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原因,我局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证据使用。

(二)如需查阅有关文件的原件,请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办理。同时,文件原件仅只提供查阅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云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日

主办:云龙县人民政府 | 承办: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72-5523871 传真:0872- 5523812 运维电话: 0872-552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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