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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镇:守河有责 治河尽责 护河担责

发布时间:2024-07-10 10:43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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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石镇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治一改善”治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的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推行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河湖“长治”。截至目前,镇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524次,村、组两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255次;严格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做好巡查预警工作;按时限完成疑似问题41个图斑核查,完成“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境内未出现河道采砂行为;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配合县检察院检察长开展1次联合巡河(湖)调研督导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抓实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合、社会共治江河湖水资源的社会氛围。(通讯员 赵云平 杨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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