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信息

县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对县城三所学校窨井盖进行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3-03-24 09:18
来源:县检察院
【打印文本】
分享到:

近日,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的要求,县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持续发力对云龙县第一中学、诺邓镇九年制学校、云龙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窨井盖进行安全检查,详细了解查看了校园内及周边窨井盖的使用、管理等情况。对井盖周围凹陷、不平整、不规范等问题,建议责任单位及时补装修复,将安全隐患消除。同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宣传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窨井盖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切实增强责任部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讯员 何佳栋)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主办:云龙县人民政府 | 承办: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72-5523871 传真:0872- 5523812 运维电话: 0872-5523871

滇ICP备05001542号    网站标识码:5329290002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