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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27 17:34
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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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据悉,2020年8月,被告人王某到泸水市运送5名偷渡进入中国境内的缅甸籍人员,途径蛮云边境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2021年3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外籍人员无进入中国内地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疫情特殊时期碰触法律的“高压线”,多次指使被告人郭某某安排被告人杨文某与杨天某通过绕关避卡、分段运送的方式拉运偷渡进入中国境内的缅甸籍人员。2021年3月16日凌晨,偷渡的缅甸籍人员在从云龙县漕涧镇偷偷返回泸水市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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