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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核验收组到我县开展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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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由省民族宗教委一级调研员杨剑波率队的考核验收组对我县申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在县委书记李郁华,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敏等我县领导的分别陪同下,先后深入到团结乡团结广场、云龙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宝丰董泽故居、宝丰完小、诺邓临临极台、云龙天池管护局、天池林果场、云龙农商行、诺邓福堂社区、县法院等单位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观看汇报片等方式,对我县申报全省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及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于7月26日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情况汇报。

在汇报会上,考核验收组观看了云龙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题片;李郁华从坚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切实扛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政治责任;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聚焦“团结、进步、示范”三个重点,着力助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弘扬“民族抗战、水电移民、脱贫攻坚、艰苦创业”精神,汇聚起各族群众同心逐梦的磅礴力量;着力打好“太极福地、八大盐井、生态文明、桥梁文化、主题教育馆”五张名片,讲好“各民族都是一家人”的生动故事五个方面汇报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任敏主持汇报会。

考核验收组认为,云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落脚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引领和推动云龙发展、解决云龙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体现了云龙县委、县政府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展示了云龙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云龙县自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站位高、措施实、效果好,主要指标达到了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标准,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考核验收组希望,云龙县在获得省级命名之后,要再接再厉,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补齐短板弱项,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不断培树示范典型,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武军、县政协党组书记李俊刚、县政协主席张国雄、云龙天池管护局局长董利斌等我县领导,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少数民族代表,各协会学会代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汇报会。(记者毛廷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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